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群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学校党建思政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做好2025年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选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央、省委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具有时代性、前瞻性、针对性,形成可转化、可运用、可推广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成果。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000元,研究周期为1年。选题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聚焦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结合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或实证研究,重点分析现状、存在问题,探索实践创新模式和解决路径。
二、申报名额
2025年度拟立项重点项目4项,其中党建工作项目2项,思政工作项目2项;一般项目10项,其中党建工作项目5项,思政工作项目5项。最终立项数量根据评审结果予以确定。
三、申报条件
1.党建和思政工作研究项目主要面向校内各基层党组织和党群部门,负责和从事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思政理论课教学的人员和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人要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直接从事党建和思政工作的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可放宽职称要求。
4.已申报立项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项目而未结项的不能申报。
四、成果形式与经费使用
1.项目成果要求政治方向正确,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数据详实、文字流畅、引文规范,是本人(多人)原创性研究成果。项目成果以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的形式提交,一般项目字数不少于5000字,重点项目不少于10000字。
2.研究经费的使用要符合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通过结项评审后方可报销。
五、相关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群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政工作的理论研究,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研究质量。
2.申报人根据参考选题(见附件1),填写《2025年度党建和思政工作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经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5年4月20日前分别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建类)、党委宣传部(思政类)。
3.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立项半年后,开展中期检查;研究期满,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申请和研究报告,由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
联系人:王爱萍 0931-5252157
张彦翠 0931-5252073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党建和思政工作研究项目参考选题.docx
附件2-2025年度党建和思政工作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党委组织部(章) 党委宣传部(章)
2025年3月31日